监督索引号53232200156101000
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落实执行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贯彻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信访信息化系统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及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双柏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双柏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及接待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和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信访工作始终同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2.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部署安排,推动“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
3.进一步抓信访基础业务规范。一是规范执行信访基础业务标准;二是构建信访基础业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三是规范督查督办程序。
4.进一步抓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化解信访积案。一是防范化解涉众型信访问题;二是防范化解重点人员信访问题;三是合力攻坚信访积案;四是高标准办理上级交办重复信访案件;五是做好初次信访办理工作。
5.扎实做好国家和省州县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保障工作。围绕全国两会等信访安全保障主线,有效防控国家和省州县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群众到县到州到省进京越级访和到非接待场所非访,确保“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实现。
6.扎实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盯紧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的“总体评定”和“8项标准”考评指标,加强分析研判,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7.努力完成经济稳增长任务。紧扣县委县政府2023年项目固投、项目招商引资、向上争资指标任务,全力与第十六招商小分队合力攻坚。
8.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突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推动全县信访工作走在全州前列,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信访工作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网络信息与接访办信股、督查督办股。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1个,即:双柏县群众接访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信访局。
纳入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38,392.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8,392.7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317,485.85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9,093.15元,减少17.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3,307,485.85元相比,减少569,093.15元,减少17.21%;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0元,增长0%;经营收入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增长0%;其他收入与上年10,000.00元相比,减少10,000.00元,减少1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9,093.15元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的晋档晋级增资支出增加,因2021年只发放了2020年7-12月预发人均1500.00元综合绩效奖,2022年发放了2019——2020年年终综合绩效奖及2021年1-6月按月发放综合绩效增加,二是2022年退休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的晋档晋级增资支出增加,因2021年只发放了2020年7-12月预发人均1500.00元综合绩效奖,2022年发放了2019——2020年年终综合绩效奖及2021年1-6月按月发放综合绩效增加,二是2022年退休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收入、经营收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41,329.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853.70元,占总支出的89.29%;项目支出293,475.30元,占总支出的10.7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314,549.55元相比,支出合计减,573,220.55元,减少17.29%。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2,804,332.13元相比,减少356,478.43元,减少12.71%;项目支出与上年510,217.42元相比,减少216,742.12元,减少42.4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的晋档晋级增资支出增加,因2021年只发放了2020年7-12月预发人均1500.00元综合绩效奖,2022年发放了2019——2020年年终综合绩效奖及2021年1-6月按月发放综合绩效增加,二是2022年退休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三是2023年信访保障工作经费及“7个专项”工作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的晋档晋级增资支出增加,因2021年只发放了2020年7-12月预发人均1500.00元综合绩效奖,2022年发放了2019——2020年年终综合绩效奖及2021年1-6月按月发放综合绩效增加,二是2022年退休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信访保障工作经费及“7个专项”工作经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7,853.70元,与上年2,804,332.13元相比,减少356,478.43元,减少12.7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9,707.89元,占基本支出的93.13%,与上年2,619,153.13元相比,减少339,445.24元,减少1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8,145.81元,占基本支出的6.87%,与上年185,179.00元相比,减少17,033.19元,减少9.20%。
与上年相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的晋档晋级增资支出增加,因2021年只发放了2020年7-12月预发人均1500.00元综合绩效奖,2022年发放了2019——2020年年终综合绩效奖及2021年1-6月按月发放综合绩效增加,二是2022年退休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信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475.30元,与上年510,217.42元相比,减少216,742.12元,减少42.4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信访保障工作经费及“7个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用于支付2022年度视频接访系统租用费174,750.00元,支付个人垫支合同工社保费单位部分及办公经费13,250.00元;支付制作全国和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短视频的工作经费50,000.00元;支付支付公务之家2022年底退回差旅费和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材料编制技术服务费52,539.00元;其他支出2,936.3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22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5%,与上年2,667,560.75元相比,减少560,339.49元,减少21.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的晋档晋级增资支出增加,因2021年只发放了2020年7-12月预发人均1500.00元综合绩效奖,2022年发放了2019——2020年年终综合绩效奖及2021年1-6月按月发放综合绩效增加,二是2022年退休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三是2023年办公费工会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7,22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及保障部门日常运转公用支出等行政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4,625.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145.81元,其中:办公费支出5,100.00元,水费支出1,600.00元,电费支出2,400.00元,邮电费支出8,400.00元,差旅费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0元,工会经费19,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95.81元,公务交通补贴82,050.00 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1,20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5,082.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4,629.92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490.93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6,10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3,171.07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49,360.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7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3,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35,99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95.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99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9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付完结余4.19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973.19元,下降29.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9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69.00元,下降29.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我单位支出2021年县第五招商团公务接待费,所以2022年的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局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信访工作维稳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市信访等部门到我县督查、调研指导工作及乡镇业务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145.81元,与上年185,179.00元相比,减少17,033.19元,减少9.20%,主要是用于保障单位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5,100.00元、水费1,600.00元、电费2,400.00元、邮电费8,400.00元、差旅费12,000.00元、公务接待6,000.00元、工会经费19,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95.81元、其他交通费用82,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00元。主要是办公费工会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柏县信访局资产总额68,275.39元,其中,流动资产23,455.61元,固定资产35,524.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295.3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092.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60.00元(从县委办划拨会议桌椅一套)。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4、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5、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56101111